(二)严格政治把关。坚持把政治建设放于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此基础上,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选拔的首要条件,严格遵循协会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确保选出政治素质、责任担当和工作作风均过硬的合适人选。
(三)坚持人岗相适。强调德才兼备,凸显担当精神,确保有志向、有能力、有成果的优秀律师能够加入专门(工作)委员会,从而推动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焕发新活力,展现新风采,取得新成就。
(四)坚持人选结构优化。充分发挥市律协常务理事、理事的职能,注重发挥律师中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积极作用,重视推荐全国律协和省律协相应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核心成员,以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效应。
1.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业绩突出,注重加强党的建设;
2.专、兼职律师必须具备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发展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则需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公职、公司、法援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律师任职或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五年内未曾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关注行业发展,对律师协会工作充满热情,具备奉献精神,并且拥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5.优先考虑那些在律师行业管理工作中经验丰富且表现突出的律师,并可适当放宽执业年限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党建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原则上应为党员;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职业道德与行业合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对于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拥有写作特长的将优先考虑;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年龄须在4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参政议政与法律职业共同体促进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优先考虑现任或曾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副主任候选人条件
1.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所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业绩突出,注重加强党的建设;
2.专、兼职律师须具备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公职、公司、法援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律师任职或工作经历;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职业道德与行业合规委员会相关候选人须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在律师行业和社会中形象良好,具有表率作用;
4.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工作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或代表性;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关心行业发展,热心本会工作,能够较好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6.具有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经验的候选人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执业年限要求。
(一)委员候选人、副主任候选人优先从市律协理事中推荐。
(二)副主任以上人选须经市律师行业党委讨论决定。
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委员、副主任候选人,并非自动成为最终人选。委员、副主任候选人应当服从市律协调剂。市律协统筹酝酿第八届理事会拟设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按有关程序产生。
(一)福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拟设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
(二)福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拟设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请各律师事务所将上述书面材料邮寄至本会,并同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本会指定的电子邮箱(fzlsxh@163.com),确保电子版资料与书面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二)每家律师事务所推荐至同一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原则上限定为一名,最多不超过两名,以确保各律师事务所在专门(工作)委员会中的代表性均衡。
(三)愿意继续担任或转任其他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的上一届委员,必须依照本通知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名。
(四)律师事务所应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晨 陈惠丹
联系电话:(0591)87276692 87310159
电子邮箱:fzlsxh@163.com
2.福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拟设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
3.福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拟设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