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福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对整个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判,针对本案特殊性,组建了由经验丰富的诉讼律师和非诉律师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凭借强有力的论证逻辑以及环环相扣证据链条,抛弃了常见的关于“重大性”和“因果关系”的答辩思路,而从审计机构本身工作情况的正向梳理,从“按照职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核查手段”“职业谨慎”等多个角度向法庭全面地呈现了审计机构勤勉尽责的履职过程,取得了二审终审的胜诉结果。
此后,上市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再审,大成律师沿用了此前的答辩思路,结合客户需求选择了恰当的应诉策略,并取得了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为委托人获得最终的胜诉结果。
本案中大成律师代理审计机构获得了胜诉结果,不仅在证券虚假陈述领域贡献了又一判例,更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中介机构责任区分问题上进行了深入探索,为大成律师专业化服务提供理论和实践经验。
来源:大成福州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