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律协民事法律专委会为您提供《关于福建省居住权登记办理服务指南》分类: 福州律师资讯2025年9月12日 福州律师资讯 “居住”问题历来为民生之重。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住房只住不炒”,居住属性是住房的根本属性,要保障“人民住有所居”。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居住权的物权地位,强化对房屋居住权益的保护。 为了解福建省居住权登记制度落地实效,助力律师在民事法律服务中更好地指导当事人办理居住权登记事务,福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25年8月底至9月初对全省九地市的居住权登记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摸排,汇总各地居住权登记办理点、咨询方式及办理条件,形成《关于福建省居住权登记办理服务指南》。 现将该指南提供律师下载,以期为律师实务工作提供参考,推动我省居住权制度更好落地。 来源 | 福州市律师协会 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分享此文文章导航上一个上一篇文章福州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力四川日报网络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传媒业媒体内容领域数据资产产权登记下一个下一篇文章福州律师评析:离婚夫妻互相放弃探望权与抚养费,事后反悔又以孩子名义主张抚养费,能得到支持吗?相关文章福州律协举办“低空经济驶向未来——法律实践与经验分享”讲座2025年12月5日福州律协“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圆满举行2025年12月5日福州律师代表队在第四届福建律师篮球赛暨第二届啦啦操比赛中斩获佳绩2025年12月4日福州律协会员事务管理工作委员会召开2025年度工作总结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培训会议2025年12月4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刊发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专题受访报道2025年12月1日福州律协教育和培训工作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全体会议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