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律协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生态环境法律实务与律师业务交流沙龙。
活动以“专业赋能、交流共赢”为核心,邀请泉州律协生态文明和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鹭强;福州律协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傅程、刘晨璐,委员张江波、林力伟围绕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民事纠纷及业务拓展等实务议题展开分享。
江鹭强从行政执法视角出发,以《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处罚制度的实践适用》为题,系统梳理了生态环境执法中“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错不罚”的法律边界、适用情形及实操要点,并结合真实案例,进一步揭示了不予处罚制度在当前实践中所存在的规范层级较低、各地不予处罚的标准不一、“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适用混淆等突出问题。
傅程围绕《野生动物保护行刑交叉法益选择的探索》这一主题,为与会律师介绍生态环境领域法益保护的价值导向与实务判断标准。
刘晨璐以《新监管时代下,生态法律领域律师业务的价值探索》为题进行分享,点明绿色转型背景下的商业新机遇,倡导律师主动拓展服务边界,充分发挥专业服务价值。
张江波以《以西南某跨省运输疑似危废案件为例,浅议生态环境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衔接适用问题》为题,通过真实案例复盘,生动讲解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衔接适用要点,为与会律师提供了直观的案例教学。
林力伟以《以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契机,分享地质灾害及其治理工程的法律实务》为题,搭建起技术与法律之间的沟通桥梁,阐释了技术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相结合的重要性。
五位嘉宾的分享层层递进、干货满满,从柔性执法边界到刑事红线,从理论政策解读到实战案例剖析,全方位展现了生态环境法律服务的专业魅力与市场潜力。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律师围绕实务难点、业务拓展路径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思维碰撞间凝聚起业务发展共识。未来,福州律协将继续开展系列专业活动,助力福州律师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本次沙龙由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崇崇主持。
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