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韩想留住并过户使用父亲的手机号,除了保留一份对亲人的念想,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父亲手机号关联着许多家族生意客户,韩先生准备回来接手父亲的工作,用该号码更方便和老客户联络。
公证员周女士为小韩办了声明书公证,其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几位继承人的身份,几位继承人一致同意由小韩继续使用韩先生的手机号,小韩承诺承担基于该号码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
手机号归国家所有,运营商取得经营权,自然人通过与运营商订立服务协议取得手机号使用权。大家所谓的手机号继承其实也只是使用权的转移。
当事人到公证部门办理手机号“继承”相关公证,是出于通信运营商的要求。而因为手机号不是个人财产,所以很多外地的公证部门不受理这块业务,而我市公证部门多年前就有了。“公证业内专家也研究过的手机号使用权继承,认为声明书公证的方式比较合适,这也是司法温度的一种体现吧。”张青怀说。
如果只是留住手机号不过户,那么只需要继续给手机充值、确保不停机以及偶尔用这个手机号打个电话即可;如果号码长时间不用,会被系统检测到异常,从而导致销户。
手机号从原则上来讲是不能过户的,特别是一些“靓号”,但是考虑到申请人对去世亲人的情感需求,运营商允许过户,但是需要申请人按要求提供一些材料。
比如,普通的手机号过户,需要提供已故机主、申请人的身份资料以及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手机号是高价值优选号(4—6级)过户时,还必须提供已故机主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遗嘱、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所有继承人一致同意指定继承人的公证书等。
总之,申请人可以提前咨询运营商,然后根据对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