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时,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单独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在夫妻另一方不知情,事后拒绝追认的情况下,该处分行为无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时,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单独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在夫妻另一方不知情,事后拒绝追认的情况下,该处分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