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家庭暴力就是故意伤害吗?家庭暴力行为和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有区别吗?分类: 婚姻继承2018年12月3日标签: 福州律师蔡思斌福州离婚律师 首先要明确的是我国刑法上并没有家庭暴力这个罪名,家庭暴力是对一系列行为的概括性总称,这种施暴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侵害,也包括精神上的侵害,显然其内涵要比故意伤害行为宽泛。 故意伤害是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家庭暴力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是可以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给予刑事处罚的。 如果长期家庭暴力还可能构成虐待罪。 分享此文文章导航上一个上一篇文章福州婚姻家庭律师—一张表格破解涉抚养权案难题下一个下一篇文章福州刑事辩护律师文章分享—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相关文章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录音不具备遗嘱形式又无法证明赠与意愿——法院:按法定继承处理2026年7月20日福州律师蔡思斌分享:拿什么保护你?恋爱中的财产权 ——裁判为婚恋交往划定诚信与财产保护底线2026年7月15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丈夫以个人名义借款,但指定妻子账户收款,属于共同债务吗?2026年7月13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捞女难做了!男子转账141万被要求备注“自愿赠与”,分手后法院照样判返还!2026年7月8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解答:丈夫擅自抵押婚内房产,配偶该如何维权?2026年7月6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再婚妻子签了《房产分配协议》却拿不到房?福州中院:无所有权基础实为赠与,过户前可撤销!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