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家庭暴力就是故意伤害吗?家庭暴力行为和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有区别吗?分类: 婚姻继承2018年12月3日标签: 福州律师蔡思斌福州离婚律师 首先要明确的是我国刑法上并没有家庭暴力这个罪名,家庭暴力是对一系列行为的概括性总称,这种施暴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侵害,也包括精神上的侵害,显然其内涵要比故意伤害行为宽泛。 故意伤害是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家庭暴力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是可以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给予刑事处罚的。 如果长期家庭暴力还可能构成虐待罪。 分享此文文章导航上一个上一篇文章福州婚姻家庭律师—一张表格破解涉抚养权案难题下一个下一篇文章福州刑事辩护律师文章分享—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相关文章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男子天价958万离婚补偿逾期不付,前妻追债六年,百万违约金从天而降!2026年3月13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父母黄昏恋,遗嘱留给子女的房产怎么才能不被“哄”走?2026年3月9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37岁,丁克还是生育?三观不合的婚姻,该不该及时止损?——婚姻故事022026年3月6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离婚协议约定公司送给女儿,后父女关系恶化,能反悔吗?2026年3月4日福州律师蔡思斌分享:出嫁的女儿的权利:彩礼究竟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2026年3月3日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丈夫助阵妻子告小三仍败诉!法院补刀:即便发生关系,也是KTV员工“维护客户需要,符合常理”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