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办理一个中院二审案件9点50分开询问庭,9点37分到了法庭,发现前面一个案件才刚刚开始审理,遂坐在其中认真听了整个庭审。
当事人双方应该是离异夫妻,上诉人男方因对一审法院将16周岁的孩子抚养权变更至其名下不服而上诉。
这些理由一大堆,真是出乎我的认知。非常佩服男方的律师,能够配合男方想出如此多的理由。不仅如此,男方还提供了诸多证据来证明自己并不适合抚养孩子,比如提供二家公司具体经营账目证明这二年公司账目经营收益只有九千多元,称还没有扣除农民工的现金支出,实质处于亏损状态;比如提供种植项目所在地村委会证明证明其和妻子长年在农村居住从事种植工作,没有在福州市区居住;比如提供相关相片证明其岳母有出门旅游,认为她们仍然有能力照顾孩子等。
女方也是有委托律师的,也作了充分准备。
双方律师都似乎拼尽全力了,相关举证工作作得挺完备的。法官听了却兴趣了了,相信早已有定见了吧。
蔡思斌
2019年11月14日
成年人需要心平气和的理解的一个常识是你要接受自己重视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可能不值一提的这个事实。